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赣应职院办发〔2015〕 号
关于开展2015-2016学年第一学期
“安全、文明、法制教育月”活动的通知
各处室、系(部、馆、中心)、院属各单位:
为切实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,贯彻落实学院党委“两提一保”的总要求,全面推进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”活动和“文明行为养成教育”活动,加强学生安全文明法制教育,推动学生管理工作改革创新,经学院研究,决定于2015年9月开展2015-2016学年第一学期“安全、文明、法制教育月”活动。现将《2015-2016学年第一学期“安全、文明、法制教育月”活动方案》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,认真贯彻落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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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9月10日
2015-2016学年第一学期
“安全、文明、法制教育月”活动方案
一、工作目标
通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,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,在全院青年学生中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,着力铸牢学生的精神支柱;通过安全教育,让学生掌握基本的安全常识和技能,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;通过纪律教育和文明行为养成教育,使学生自觉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,进一步提高学生文明素养;通过法制宣传教育,使学生知法、懂法、守法、用法,能够做到自我约束和自我保护;让全院师生共同努力营造安全、文明、和谐的美丽校园。
二、活动主题
本次教育月主题为:爱党爱国,青年自强。
三、活动内容
1.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
结合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大型纪念活动,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、中国梦和党的基本常识宣传教育,不断增强青年学生的道路自信、理论自信、制度自信,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纳入各级团组织、学生社团培训学习计划,通过横幅、海报、橱窗、网站、广播、微博、微信等综合媒体宣传手段,深刻解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。在新生入学教育阶段,深入推进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,对新生进行党的历史、理论和实践等方面的基本常识、学生党员发展政策要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,向学生宣传党的主张,提高学生对党的认识,增进学生对党的感情,做好学生思想上入党工作,为党培养更多思想坚定的党员后备队伍。
2.开展“开学第一课”活动
根据中共江西省委宣传部、教育工委《关于组织开展“开学第一课”活动的通知》(赣教社政字【2015】17号)文件精神,围绕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,以“勿忘国耻 圆梦中华”为主题,通过组织开展“开学第一课”活动,对广大青少年深入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,引导广大学生铭记历史、缅怀先烈,珍爱和平、开创未来,传承弘扬伟大的抗战精神。学院将举行组织升国旗仪式,组织学生集体奏唱国歌,举行向国旗敬礼、在国旗下宣誓等仪式,开展在国旗下讲述抗战故事等活动;各系部、班级组织学生收看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大会实况和以“英雄不朽”为主题2015年《开学第一课》节目的实况和视频,并专门组织主题团日活动和各类学问活动,还要通过校园网、专题网站、论坛博客、微博微信、移动客户端等,组织开展网上纪念堂、虚拟献花、网络寄语祖国等网络传播活动,在网上高扬爱国主义主旋律,凝聚牢记历史、圆梦中华的网上正能量。
3.开展安全教育活动
各班级召开主题班会,组织学生学习《大学安全常识读本》等安全常识和学院相关安全规定,要求学生严格遵守《世界最大的赌博app-网络赌钱平台哪个好-首页学生“安全禁令”》。要把“三个排查”工作常态化,及时消除安全隐患、化解矛盾纠纷,广泛开展学生安全防范技能培训及演习活动。
4.开展文明行为养成教育活动
深化开展文明行为养成教育活动。一是要引导学生从自身做起,从身边小事做起,知行合一、主动践行,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,做文明学子;二是开展各种文明行为养成教育及礼仪培训,让学生掌握基本的文明常识及礼仪常识,大力提倡勤俭节约,过简朴生活;三是结合实际,重点从教室、宿舍学问建设、自身形象设计、食堂文明就餐等方面开展教育工作,切实开展各类文明行为倡议活动。
5.开展“上课不玩手机 饭菜不出食堂”班级学问建设活动
各系各部门要重点推进“上课不玩手机 饭菜不出食堂”班级学问建设活动。通过加强教室内外管理,加大文明行为宣传力度,严格管理、严厉查处上课玩手机、吃早餐等行为,培养学生遵守课堂纪律,激发学生热爱班级、热爱学院的感情,促进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,从而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。同时,各系各班要积极根据系部实际、学生特点,开展富有特设宣传倡议活动,如手机集中袋、漫画宣传海报、青年明辨会等,提倡新风尚,抨击坏习惯。
6.开展校规校纪、法制教育活动
要在学生中,特别是新生中,组织学习学院《学生手册》和相关的法律常识,让学生知法、懂法、守法、用法,学会约束和规范自己的行为,自觉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。
7.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
各系部、班级要针对不同年级学生的心理特点,通过多种形式在学生中开展心理健康常识普及和教育活动。同时要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排查摸底,掌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并有针对性地开展咨询和谈心谈话活动,采取有效措施,切实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。
本次“教育月”活动将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文明行为养成教育,加强新生入学教育;重点整治违反“安全禁令”的严重影响安全稳定的行为;着力纠正迟到旷课、抽烟、穿着打扮与学生身份不符等不文明行为,并大力推进“上课不玩手机 饭菜不出食堂”;创新开展班级学问建设,消除教室和宿舍的脏乱问题,营造美丽教室和美丽宿舍。
四、工作步骤
(一)宣传动员(9月18日前)
学院相关部门、各系、各班级要在校园内通过各种方法广泛宣传发动,营造氛围;各系召开专门会议,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,分解任务,明确分工;辅导员(班主任)做好本班的宣传动员工作。
(二)组织实施(9月18日——9月30日)
在教育月活动实施阶段,各系及相关部门要结合文件精神,围绕活动主题,通过主题班会、专题讲座、演讲辩论、常识竞赛、培训和演习等多种形式开展主题教育、检查评比,把学习教育、建章立制、监督检查贯穿始终。活动中要拓展工作思路,创新工作方法,最大程度地促使学生参与其中,切实提高活动实效性。学院要组织专门队伍,对各系、各班开展活动的效果进行检查。
(三)考核总结(10月15日前)
教育月结束后,各系要根据活动开展情况对照活动方案逐条进行小结,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形成一系列长效机制。同时,学院将根据各系、各班级的活动开展情况及效果进行评比,对表现优秀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,对活动落实不到位的要责令限期整改,对活动过程中顶风违规违纪的学生将从严从重处理。
五、工作要求
1.提高认识,统一思想。
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教育月活动的重要意义,工作要以提高学生安全防范能力和解决学生实际困难为主,同时要与“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”、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”、“文明行为养成教育”紧密结合。
2.加强领导,明确责任。
为了加强领导,确保教育月各项工作顺利进行,学院成立“安全、文明、法制教育月”活动领导小组。
组 长:胡堪东
成 员:苏旭霞 吴 卫 张武宏 谢华东 卢 东 陈友福 胡孝贵 赵 薇 贺小雄 张 洪 赵金洪 刘康胜 谢宇飞 杨毅兵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挂靠学工处。
办公室主任:苏旭霞(兼)
成 员:谢宇飞 杨 帆 李 健 杨东红 李 竞
李春华 常春英 崔 月 王梦蝶 钟东波
邹 帆
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及工作检查、评比等事宜。各系也要成立专门机构,集中时间和人力抓好本次教育月的工作。章贡校区的活动开展和检查评比,由章贡校区管委会办公室负责。
3.加强宣传,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。
教育月期间要加强宣传,让全院师生了解教育月活动的相关内容和要求;同时要充分发挥学生干部、学生党员、入党积极分子等优秀学生的示范作用,以点带面;及时宣传教育月中的先进事迹,树立创先争优的意识,促进活动的开展。
4.充分发挥各级学生组织的引领作用。
本次教育月活动中,要充分发挥学生会、学生社团、团支部等各级学生组织的作用,引导学生组织发挥自我教育、自我管理、自我监督和自我服务的作用。
5.注重活动形式,提高学生参与度。
在教育月中,要结合实际情况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、形势政策教育、理想信念教育、“中国梦”教育和“文明行为养成教育”等活动融合,注重统筹兼顾,确保教育月活动与学院中心工作“两不误、两促进、两提高”。创新方法和活动内容,提高活动的趣味性,吸引全体同学参与活动,同时要让学生在参与的过程中有所学、有所思、有所醒、有所获。
6.要据学生不同特点,有重点地分步骤开展教育活动。
要针对不同年级、不同专业学生的特点及实际情况,在开展普遍教育的同时,有重点地开展教育活动。要特别做好2015级新生的安全和纪律教育及心理健康咨询教育工作,为今后学生管理工作打好基础。
7.加强督查,加大教育惩处力度。
活动期间,活动领导小组、学院督导室及相关部门要加强检查和监督,对各系的教育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写实记录。对于在活动期间违纪违规的学生要从快从严处理。
8.检查评比,树立先进典型。
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定检查评比办法,要将定期检查与抽查相结合。活动结束后,领导小组要组织开展检查评比,评选出先进集体和个人并进行表彰。
2015-2016学年第一学期“安全、文明、法制教育月”
主要工作安排
阶段 |
时 间 |
内 容 |
组织部门 |
宣传发动阶段 |
9月18日前 |
制定、下发和宣传学院活动方案 |
学工处 |
召开教职工会议,传达文件精神,讨论制定系活动方案 |
各系 |
召开学生动员大会 |
各系 |
召开主题班会,讨论制定班级活动方案 |
班级 |
活动
实施
阶段 |
9月18日
至9月30日 |
“青春自护”安全常识讲座 |
学工处 |
新生入学教育考试 |
学工处 |
消防演习 |
保卫处 |
新生法律常识讲座 |
保卫处 |
“上课不玩手机 饭菜不出食堂”倡议活动 |
团委 |
“爱我校园大家行”学雷锋志愿者活动 |
团委 |
法律常识竞赛 |
思政部 |
法律咨询活动 |
思政部 |
新生适应主题讲座及团体辅导 |
心理健康中心 |
新生心理排查及建档 |
心理健康中心 |
教室卫生和学习纪律检查 |
学生会 |
“示范宿舍”创建评比 |
宿管办 |
三排查工作 |
各系 |
严查晚归、不归 |
保卫处、系部 |
考核总结
阶段 |
10月15日前 |
总结,形成书面材料 |
各系 |
检查考核评比 |
活动领导小组 |
总结表彰大会 |
活动领导小组 |
2015-2016学年第二学期“安全、文明、法制教育月”
先进集体及个人评选表彰办法
本次教育月结束后将对优秀系部、先进班级、示范宿舍、先进个人评选。评选标准及评选办法如下:
一、优秀系部
1.评选标准:详见“安全、文明、法制教育月”系部考核评分表;
2.评选办法:优秀系部设2个,学院组织教育月领导小组成员对各系开展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打分,综合得分较高的前两名获“优秀系部”称号。
二、先进班级
1.评选条件
(1)能按照教育月活动相关要求制定班级活动方案并开展实施,效果较好;
(2)班级成员能自觉遵守学院规章制度,教育月期间无违纪违规现象;
(3)积极参加学院和系在教育月期间组织的相关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;
(4)班级内宿舍卫生情况较好,所有宿舍在SAMSUNG级以上(含);
(5)班级学生无不文明行为。
2.评选办法
先进班级由各系教育月活动领导小组根据评选条件评选,按照本系在校班级数的15%推荐,由学院教育月领导小组审定后产生。
三、示范宿舍
1.评选标准
(1)宿舍成员能自觉遵守学院宿舍管理有关规定,在教育月期间无任何违纪违规现象;
(2)宿舍卫生情况良好,符合学院五星级宿舍评选标准;
(3)宿舍成员积极参加教育月相关活动,积极配合和协助老师开展相关工作。
2.评选办法
宿管办根据评选标准,结合日常检查结果,按照不高于全院在校学生宿舍数的5%进行推荐,由学院教育月领导小组审定后产生。
四、先进个人
1.评选标准
(1)模范遵守教育月相关规定,无任何违纪现象;
(2)能团结、帮助、带领、监督同学遵守学院规定,协助学院、系开展各项工作,表现突出。
(3)所在宿舍的卫生在SAMSUNG级以上(含)。
2.评选办法
先进个人由各系教育月领导小组根据评选标准在学生中评选推荐,人数不超过本系班级总数,由学院教育月领导小组审定后产生。
学院将对本次教育月中的优秀系部、先进班级、示范宿舍、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。